一、招聘人员类别及人数
劳动合同制后勤服务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不限地区户籍;
4.组织纪律性强,恪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保守工作秘密,能承受加班的压力;
5.服从安排,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好的适应能力。
(二)招聘要求
1.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要求:从事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辅助工作,要求中共党员;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8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直系血亲和与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旁系血亲是相对直系血亲而言的,它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近三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8.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与其他单位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所招聘人员为编制外人员。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薪酬福利待遇参照信宜市机关单位现有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信宜市纪委干部室(信宜市原国税局11楼),联系电话:0668-883799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材料
(1)《信宜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可登录信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yi.gov.cn下载,也可报名时领取填写);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
(3)荣誉证书(含发表的作品等);
(4)党员身份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第(2)和(4)项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将报名材料按第(1)项至(4)项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查
由信宜市纪委监委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三)笔试
1.采取集中统一闭卷方式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为3:1。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2个或多个同等分数的人,同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到个人。收到通知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采取百分制,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共10分钟,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评委现场提问,考生现场作答,评委当场打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