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市殡葬管理所现公开招聘临时遗体收敛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如下:
1.负责遗体收敛、搬运;
2.专业不限,殡仪有关专业优先,有殡仪服务工作经验优先。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或以上学历;
5.年龄在20至40周岁;
6.服从我单位岗位工作安排;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工资待遇
薪资待遇与市殡葬管理所一线临聘人员同等。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携带个人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至信宜市社会事务办(信宜市婚姻登记处上楼左转)办公室报名。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为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合格后,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信宜市殡葬管理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以临时购买服务的用工方式,在信宜市殡葬管理所工作。聘用对象应服从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办办公室
电 话:06688890600
信宜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