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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茂名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茂府规〔2018〕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若干名(职位表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招聘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7月25日至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队、铁骑队辅警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2年7月25日至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报考客车驾驶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5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品行端正; 4.岗位需求以附件职位表为准(以取得高中、大专或同等学历证书为准,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大中专学生不得报考);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且没有刑事犯罪和治安处罚记录;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 2.五官端正,无明显缺陷,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精神病史; 3.口齿清晰,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驾驶员职位须单侧裸眼视力4.5(含) 以上及单侧矫正视力5.0(含)以上,应聘铁骑队员职位须单侧裸眼视力4.8(含)以上; 5.聘用后需服从单位岗位调配; 6.职位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具有以下条件的优先招聘:有公安工作经验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警校毕业、退役士兵、中共党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考生报名时携带《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及以下所需资料以备核验。 2.报名地点: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3号楼203室 3.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8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如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条件,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4.报名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党员需提供有效相关证明); (2)本人及父母、配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含户主页、个人页); (4)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彩照3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5.联系方式:0668-5131223 6.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确保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选择服从调配的,所报岗位招录额满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可调配到其他空缺岗位招录。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招聘部门将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方可参加下一环节考试,初审合格者将由专人通知,未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所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