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信宜市自然资源局下属单位信宜市规划编制与测绘研究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市编研中心”)委托茂名市兴华人力资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
(一)招聘岗位
1.市编研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2名。
2.市编研中心派驻池洞自然资源所服务工作人员1名。
3.市编研中心派驻新宝自然资源所服务工作人员1名。
(二)学历要求
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 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2.热爱岗位,踏实肯干,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好适应能力;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1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应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有一定的文档处理和文字编写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心理健康,有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辞退、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正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的;
2.有多次失信记录或有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记录的;
3.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
4.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政府购买服务待遇标准+五险一金+工会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填写好报名表后将以下资料:1.报名表;2.居民身份证扫描件;3.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等材料以PDF文档形式发送至2361266473@qq.com。审核通过后的应聘者名单将公布在相应考试公告上,应聘者凭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7日下午17:30分截止。
(三)报考要求。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程序
(一)笔试
应聘者按招聘单位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超过合格线才能进入面试,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名人员不足1:3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笔试后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收到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现场问答,评委当场打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
因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最后一名招聘者时,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自行到信宜市人民医院按相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七)递补
本次招聘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政审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茂名市兴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即通知上岗,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务费用。
(四)未尽事宜,由茂名市兴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0668-2283268。
附件:信宜市规划编制与测绘研究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信宜市规划编制与测绘研究信息中心
2023年7月22日